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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实训项目专项管理办法
来源:商学院(金义网络经济学院)作者:方英姿时间:2021-06-10
  1. 实训课大框架以课表为准,实训项目负责老师提前两周做好实训计划。对照实训项目团队老师课表、实训班级课表、对应的实训室课表,安排教学计划。原则上,一个行政班安排一位实训指导老师。

  2. 项目负责老师提前2周上交实训教学计划。实训中心负责实训计划核对调整。告知实训室管理员做好实训周上课机房的设备调试与准备工作。

  3. 团队按核对后计划执行。并在项目结束后2周内上交实训项目相关材料。如有项目要求在在期末结合课程上交相关材料,需在教学计划中注明。

  4. 所有授课老师需认真学习领会商学院实训室准入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条例。并按照实训室操作流程开展实训项目专项教学工作。

     

                                                商学院实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