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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级新生学籍信息校对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作者:时间:2021-05-08

院内各部门/专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文件精神,新生报到后须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教育部学信网上学籍电子注册。学籍电子注册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注册学生信息必须保证正确,如有错误,须及时上报省里更正。为切实保护学生权益,请各学院认真安排好2020级已报到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校对工作。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数据下发校对

1.教务处下发学生信息校对表,请教科办按班级打印纸质稿下发校对,要求学生校对清楚学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班级、专业、学制、民族等相关信息,校对后在“学生签名”栏签名确认,如有字段错误或缺省,按正确填写补齐,并在备注栏注明哪些字段缺失或有误。

2.本次新生校对针对的是20年录取的新生以及之前办理保留入学资格且今年回校入学的20级新生,不包括由于降级、复学等学籍异动而转入20级就读的已经入学的学生。

二、整理审核

班主任负责审核后签字确认(在空白处),并将备注信息录入到原下发的电子表格(序号不允许变动,有需要修改的数据标注为红色,数据有误需要修改的请在备注栏中注明),交教科办汇总,纸质稿作为附件一并上交,其中纸质稿需分管院长签字。教科办审核各班级上交数据,(姓名或身份证出现差错的,学生需上交由公安户籍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等支撑材料;高考报名过程中差错的,学生需上交原就读中学所在地市招办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有招办盖章的入学资格审查的情况说明;同时需要提供高考报名表、录取名册、学籍卡等全套学校建档所需材料。所有提交的支撑材料需附原件的电子版扫描件,具体要求可以咨询教科办),汇总后填写《信息勘误汇总表》,形成书面稿,分管院长签字加盖公章报教务处。

教科办务必通知学生认真进行校对,若有信息错误,将对后续的在校生管理及学历电子注册工作造成影响,甚至无法取得毕业证书。

请各学院安排班主任、学生共同参与,要求于123日前完成校对工作,校对完成后将纸质稿与电子稿一起报教务处。